日期:2025-01-16 访问量:3568
化滞柔肝颗粒过期三四天不能继续使用。
化滞柔肝颗粒是一种中成药,其组成包括茵陈、板蓝根、山楂等中药材,具有清利湿热、疏肝理气的作用,主要用于慢性乙型肝炎湿热瘀结证。该药物的保质期一般为36个月,超过保质期后,其中的药材活性成分可能发生分解或变性,导致药效下降甚至产生毒性物质,因此不宜再继续使用。如果继续使用,不仅无法起到治疗作用,还可能导致不良反应的发生。
若患者在发现药品过期后仍误服了过期的化滞柔肝颗粒,则需密切观察自身症状是否有变化,并及时就医。
过期的药物不仅可能失去原有功效,且可能产生有害物质,增加副作用风险。所以,在服用任何药物之前,务必检查包装上的有效期,确保安全有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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