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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2024-09-02 访问量:4225
清热解毒口服液哺乳期不可以使用。
清热解毒口服液为外感类非处方药药品,主要用于治疗风热感冒所致的发热、口渴、咳嗽、咽痛等症状。由于其含有多种中药材,可能通过乳汁影响婴儿健康,因此不宜在哺乳期使用。如果必须服用,应在医生指导下进行,并暂停母乳喂养。
若患者存在肝肾功能不全或长期服用其他药物,应谨慎使用本品,以减少潜在风险。
在服药期间,建议患者注意观察身体反应,避免过度劳累和情绪波动,保持充足休息,有助于促进病情恢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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