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

医院名称 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 医院类型 综合
医院地址 桂林市福利路4号
医院等级 三级 医院电话 0773-2560046(院办)

医院介绍

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(桂林市精神卫生中心)创建于1959年9月,是隶属于桂林市民政局的全额拨款副处级事业单位,业务受市卫生局指导。

医院同时增挂“桂林市精神卫生中心”、“桂林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”、“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精神心理分院”,下设桂林医学院临床医学院精神心理卫生学教研室,是桂林市目前唯一一所国家三级精神病专科医院,肩负着桂林市520万人口的精神病防治任务,同时承担民政对象精神病人的收治工作。

医院是桂林市与泰国卫生部精神卫生司长期交流的定点医院,为“南京医科大学脑科医院协作医院”、“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实习基地”、“桂林工学院教育实习基地”、“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外实践基地”,是集临床、科研、教学、康复、社区服务于一体的精神卫生机构。

医院的综合实力在广西精神专科医院中位于前列。

  2009年5月,在桂林市委、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,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与桂林市第六人民医院精神科正式合并,标志着桂林市精神卫生事业进入了空前的良好发展时机;标志着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正朝着创建全国知名、广西领先的现代化大型专科医院奋力前行。

医院拥有四个院区,占地面积400多亩。

桂林市院区及兴安县院区各有二个,两院区均设有门诊部和住院部。

桂林市院区住院部座落于桂林市北郊(福利路4号),占地面积23600m2,建筑面积19762.84m2,业务用房面积13360.25m2,院内拥翠叠绿,花木繁茂,被桂林市绿化委员会授予“绿化先进单位”称号,是休养康复的好场所;门诊部位于中山北路89号(北极广场往南60米),内设精神科、医学心理科、医学康复科、检验及医学影像科等。

兴安县二个院区:原门诊部位于兴安县城区,占地面积3000㎡(4.5亩),业务用房面积3800㎡;原住院部位于兴安镇南源村,占地面积237600㎡(356亩),业务用房面积9980㎡。

本院一直奉行“以人为本”的治疗方针,倡导“为患者提供象对自己母亲一样好的服务”的职业素养。

为确保精神疾病患者在身心和社会康复等方面得到全面照顾,院方拥有高素质的专业服务团队。

采用药物治疗、心理治疗、职业治疗、行为治疗、社交治疗、音乐治疗等,替每个患者提供个体服务计划,本院十分注重社区精神科服务及院前院后的延伸服务,以提供完善住院治疗及综合干预服务为目标。

医院现有职工364人,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71人(医生71人,护士148人,医技人员24人),中级以上技术人员101人,高级职称16人。

开放床位600张,年新入院患者3000多人次,年门诊量超过6万人次。

医院设有精神科、医学心理科、医学康复科、检验及医学影像等科室,拥有广西第一台进口无抽搐电休克治疗仪、生物反馈治疗仪、脑功能治疗仪、全自动生化分析仪、微电流刺激仪、重复经颅磁刺激仪、精神压力分析仪,儿童感觉统合训练系统、儿童潜能开发系统、多导睡眠诊断分析系统、心理测验系统、心率变异分析系统等先进医疗设备,为病人的检查、治疗提供可靠的技术保障。

医院收治各类精神疾病患者,主要包括重型精神疾病、神经症、人格障碍、应激相关障碍、老年及儿童精神障碍、精神活性物质依赖、躯体疾病伴发精神障碍、注意缺陷综合症、儿童孤独症、神经性厌食症、青少年行为和情绪障碍、心理发育障碍等。

本院通过与医学高等教育的强强联合,共享资源,优势互补,医院的基础设施、医疗设备、治疗手段均位于广西前列。

医院为自治区级“文明单位”、自治区级“文明庭院”、“自治区民政基层窗口单位行风建设先进集体”、“自治区和谐单位”、“全区民政工作先进集体”。

乘车路线

暂无

医院地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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